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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投公司启动政府投资项目PPP模式的培训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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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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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2-16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出台,拉开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序幕,疏堵结合,将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变化使得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面临着转型的巨大压力。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分别发文推广使用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之中,进行投资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实现政府与市场、公营与私营的密切合作,达到参与各方利益共赢的目标。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政府发起为主,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运作,采取社会化、专业化公开竞争的形式开展。其本质是与传统的公共采购模式相对应的一种替代性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的交付方式。目前,PPP模式的运作主要由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等程序进行。

        棚改中引入PPP模式,能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棚改产品的供给能力,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在具体运作上,政府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引入社会资本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在确认可行性之后,进行项目采购。并对报名的私营投资机构进行资格审核,选取最合适的企业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根据特许权协议规定,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在约定运营期满后,政府收回对保障房的运营权与收益权。

        PPP模式主要以项目融资为主。非本级地方政府所属的城投公司可作为社会资本出资方独自或者与政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但PPP模式仅仅是融资模式的一种,具体实施还需要综合考虑风险分担及政策法规等多种因素。

        面对生存与发展的严峻的考验,省城投公司成立了专题项目组,研究公司服务项目转型的思路和方向,并对员工进行了PPP融资模式的系列培训。在挑战与机遇共存的新形势下,省城投公司将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中江集团公司的资源优势,落实中江国际集团公司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为筹集棚改资金,帮助市县完成棚改任务,不断地进行发展思路和操作模式的探索。(单小芳、赵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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