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投公司向国开行提交棚改统贷专项资金贷款申请
发布时间:
2015-07-27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6月30日棚改投融资工作推进会的统一部署,2015年度地方棚改国开行专项资金贷款继续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确定的“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的投融资模式。 棚改二期项目(2015年新开工项目),省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安排省统贷贷款计划总额216.15亿元,涉及镇江、丹阳、扬州、金坛、新沂、沛县、睢宁、泗阳、洪泽、连云港、灌南、灌云、盐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6月30日棚改投融资工作推进会的统一部署, 2015年度地方棚改国开行专项资金贷款继续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确定的“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的投融资模式。
棚改二期项目(2015年新开工项目),省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安排省统贷贷款计划总额216.15亿元,涉及镇江、丹阳、扬州、金坛、新沂、沛县、睢宁、泗阳、洪泽、连云港、灌南、灌云、盐城、建湖、阜宁、射阳、南通、如皋、泰兴等19个市县。
在项目计划范围内,省城投公司与省住建厅和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分别签订《委托代建协议》和《委托建设管理协议》。中江国际集团公司与19个市县政府签订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合作协议》。
7月24日,省城投公司在获得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后,正式向国开行提交了216.15亿元的棚改统贷专项资金贷款授信申请,并按照省城投公司《国开行棚改统贷专项资金申请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省级统贷平台职能,推进实施江苏省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二期工程项目,确保申贷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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