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11
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江苏省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引》(2016年版),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31日
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江苏省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引》(2016年版),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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